它,為何被納入“考古中國”重大項目?

時間:2023-07-10 10:48:34瀏覽次數:1406

建立西域都護府,是漢朝中央政府管轄、治理西域地區的一項重大舉措。

彼時,西域都護所轄范圍包括塔裡木盆地及蔥嶺以西、天山以北,其治所設於烏壘,烏壘“與都護同治”。自清代以來就有不少學者提出過關於烏壘城位置的猜測,但考古調查與試掘始終未取得足以支撐的證據。筆者認為,西漢西域都護府治所更可能位於卓爾庫特古城一帶。

2018年,西域都護府遺址考古發掘正式啟動。

當時,國傢文物局批準新疆文物考古研究所與北京大學考古文博學院聯合申報“西域都護府——兩漢西域軍政體系建置考古”研究課題,並納入“考古中國”重大項目,雙方組成聯合考古隊發掘卓爾庫特、奎玉克協海爾兩處城址。

▲俯瞰發掘前的卓爾庫特古城。(新華社發)

卓爾庫特古城,位於今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輪臺縣城東南約26公裡,近年來已初步探明古城地層堆積和古城結構的大體情況。這些鉆探結果,在後來的考古發掘中都得到瞭驗證。

在這個古城出土瞭大量陶片、石器、獸骨以及多件骨器、銅器、鐵器、珠飾、銅錢等。

其中,戰國時期陶片多為夾砂紅陶,質地略粗;彩陶則多以黃衣紅黑彩為主,常見帶流器。漢代地層出土陶片多細泥黑陶、紅陶,部分刻劃線紋;器形可辨者,大多與長安地區、河西地區陶器接近。與前期相比,這一時期的陶質明顯有瞭較大提升。魏晉時期地層出土陶片多細泥黃陶、黃衣紅陶,捏嘴帶流器等與中亞、南亞特色器型接近,窖穴中出土的大陶甕則與庫車地區出土的同時期大酒甕形制一致。此外,盡管已出土的石器多有殘損,但石研磨棒、礪石等仍可辨其器型。骨器中有大量加工痕跡但未成形的半成品,成品則有骨簪、骨飾、骨搏具等。其中,骨搏具出自魏晉時期房址,於闐、樓蘭、尼雅等多處遺址都曾出土形制相似的器物。銅器有銅印、銅帶飾、銅容器等。鐵器多銹蝕嚴重不可辨,其中幾件可能為鐵劍身殘塊。珠飾包括青金石飾片、綠松石珠、玻璃珠等。五銖錢出土於漢代房址。魏晉時期房址中出土的銅錢雖然銹蝕嚴重,但仍可辨認出是龜茲地區流行的龜茲小錢、剪輪五銖。

▲卓爾庫特古城遺址出土的器蓋。(新華社發)

▲卓爾庫特古城房址出土的骨博具。(新華社發)

卓爾庫特古城遺址的碳14樣本測年結果表明,其應是建於戰國晚期(約公元前259年),沿用至魏晉時期(約386年)廢棄,主體使用年代為兩漢時期(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

這一結果與考古發掘情況恰好可以相互印證。這個古城形制極為特殊的三重城結構,在新疆及中亞地區均較罕見,城中房址規模體量較大,為目前新疆地區城址中單體最大,建築所用材料也是目前所見最大尺寸。這些都足以說明,

該城是漢晉時期塔裡木盆地北沿一處最高等級城址。

遺址出土的漢代器物具有長安地區典型特征,實證瞭當地與中原地區的密切聯系。而陶器質量明顯優於前期,則表明卓爾庫特的社會經濟和技術水平有瞭明顯提升。

▲高臺城址俯視圖。(新華社發)

雖然到目前為止在卓爾庫特古城尚未發現確鑿的文字證據證明該遺址即西域都護府之所在,但我們相信,科學研究有時並不能僅以某類遺物作為最終的判定依據。在古代等級社會中,等級與規制是相互呼應的。就考古而言,相對於種種不確定因素,古城形制、規模所代表的歷史定式,似乎更足以說明問題。

漢代中央政府治理西域地區是一套完整的體系,西域都護府作為最高機構是這個體系的“龍頭”而非全部。尋找“龍頭”隻是我們工作的起步,即使找到“龍頭”也並不意味著工作的結束,許多工作、許多問題還需要時間加以深入、細致、耐心地研究。我們堅信,

隨著西域都護府考古工作的不斷深入,按圖索驥、溯流尋源,必將勾勒出一個完整的兩漢軍政建置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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