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劍客究竟能不能隨意攜刀劍行走江湖?

時間:2023-07-27 14:24:19瀏覽次數:1353

元代青銅火炮。來源/中國國傢博物館

明朝軍隊已普遍使用火器,因此,其禁止流向民間者主要為火槍、火炮及甲胄、盾牌等物,而對民間持有冷兵器的限制並不嚴格。清朝承襲明制,對民間武器限制也主要集中在火器方面。清早期,若有人私藏或私制火器,基本會被判處斬立決,且妻兒沒官為奴,財產充公,鄰裡皆處絞監候。隨著時局變異,至清晚期時,由於王朝內部的動蕩與外來侵略的沖擊不斷,民間社會,已經被允許向官府報備而持有鳥槍自用,可謂風氣大變。

明代青銅火銃。來源/中國國傢博物館

總而言之,中國歷代王朝對民間兵器的管制松緊根據時局而調整,在多數情況下,刀劍等短兵器是官方允許民間擁有並攜帶出門的。然而,由於普通百姓的生活生產需要,其經濟情況較為有限,一般情況下,大多是不會主動購置用於搏殺的武器,而多會購置生產工具。除瞭職業兵士外,士人階層或有尚武情結,或為裝飾起見,往往選擇佩戴刀劍等武器出門,至於是否用於仗義行俠則存乎一心。

武器的正確佩戴方式

“劍為百兵之君”,在古人眼中“劍”不僅是方便攜帶的實用武器,也是具有“君子”寓意的象征性禮器。《隋書·禮儀志》裡稱:“一品玉具劍,佩山玄玉;二品,金裝劍,佩水蒼玉;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品名號侯,雖四、五品,並銀裝劍,佩水蒼玉。侍中以下,通直即以上,陪位則象劍。帶真劍者入宗廟及升殿,若在仗內,皆解劍。一品及散郡公,開國公侯伯,皆雙佩。二品、三品及開國子男、五等散品、號侯,皆隻佩。緩亦如之。”可見在古代社會中,劍為重要禮器的象征,日漸成為古人最推崇的短武器。古人出門若佩戴兵器,首選即寶劍。

那麼,寶劍如何帶出門呢?

其一,采用單耳懸掛法,將佩劍穿繩系腰間。這種方式較為原始,流行時間也較早。佩劍方式起源於北方遊牧部落腰系短劍以備割草切肉的習俗。據考古發掘,在陜西省長安張傢坡的西周早期墓裡,有一具置銅劍於腰部右側的遺體,因該劍並無劍鞘,而在劍首有一圓環,故為穿繩系腰之劍的明證。在我國黃河以北的廣大地區,直至西漢時期,這一類短劍都頗為常見,現在大大小小的博物館中均可見其實物。不過,隨著中原文明的迅速發展,劍的實際長度不斷增加,行走時單耳懸掛法使得佩劍在腰間擺來擺去,對中原貴族而言屬實不雅。因此,這一佩劍方式逐漸減少。

漢代透花帶套劍,劍首有一圓環。來源/故宮博物院

其次,采用璏(zhì)式佩劍法。所謂“璏”,《說文解字》裡稱為“劍鼻玉”,“鼻”即是“鈕”。這一方法在春秋時期已經出現,系防止劍身在行走時來回擺動,因此以鈕固定,穿過腰帶,使劍身貼緊腰側,保證佩戴者的雅觀。由於劍璏朝外示人,故而可以在上面雕刻紋飾以顯示佩戴者的身份地位與審美情趣,雲雷紋、螭龍紋、獸面紋、乳釘紋等各有千秋。此外,劍璏主要有玉制和銅制兩種,玉制者尤為高貴,玉劍具一時成為貴族爭相選用的材質。至漢代,更是出現瞭“劍之玉”的“四神裝”,即玉首、玉格、玉璏、玉珌。所謂“美人如玉劍如虹”,一旦擁有這種“從頭到尾一條龍”的武器裝備,宛如美人溫婉相伴,君子又復何求?

當然,這種佩劍方式的缺點也較為明顯,秦始皇就是用這種平時看起來“酷酷的”佩劍方式,真遇到荊軻刺殺這種事兒時,也是十分尷尬。劍璏將劍固定得太過牢靠,加之嬴政即位秦王後,平日裡佩劍主要是保持形象,沒有拔劍演練的必要,致使拔出長劍時極為困難,隻能圍著柱子團團轉,最後還是將玉璏滑移至後腰,才能負劍而出,實現反殺。

戰國中期至西漢早期的青銅人物持劍形燈座,該青銅人物的佩劍方式即為璏式佩劍法。來源/美國普林斯頓大學藝術博物館

其三,使用雙附耳式佩劍法,即劍鞘上有兩個穿孔的鞘耳,可以帶穿過,另一側系於腰間,方便將劍橫置佩戴,主要出現在南北朝晚期。據考,這一方式主要在當時的薩珊波斯率先出現,並逐漸傳入中國,至唐朝已廣為佩劍者沿用。此方式較之璏式佩劍法,更適於騎馬者拔劍,且在劇烈運動時仍不致位置亂竄,因此,在使用時更具實用性與靈活性。此後,這種佩劍方式又由中國,經遣唐使傳入日本,現存正倉院的寶具兵器之中,不乏雙附耳式刀劍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