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司母戊鼎”會改名為“後母戊鼎”?

時間:2023-10-13 12:41:03瀏覽次數:1642

,從是諸如碗、盆、缽、盂之類的盛食器的象形字。為倒著寫的“匕”,“匕”指柶,類似勺子,用來舀取食物。的組合成,無論是還是,都是“司”字,會意為把食物進獻給神,意為祭祀。

三、王之配偶說。張亞初先生提出假“司”為“妃”,釋為“妃母戊”,從古文字音韻原理上看,司為之部字,妃為微部字,之微二字往往可以通轉,從辭例上看亦通順,所以“司”應讀“妃”,訓為匹配、佳偶,為君王配偶的通稱,可理解為配偶、夫人、妻子。

四、嗣母說。假“司”為“嗣”,“司母”即“嗣母”,表示法定王位繼承人之母。《說文》:“嗣,諸侯嗣國也,從冊從口,司聲。”尹盛平先生指出“司”乃“嗣”之初文,唐蘭先生亦釋“帝司”為“帝嗣”。“嗣母”特指“王儲生母”,也就是王位繼承人的生母,類似今天所說的“皇太後”。“司(嗣)母”是法定王位繼承人繼位之前對已逝生母的親稱,“戊”為廟號,“司(嗣)母戊”表示該鼎為獻給廟號為“戊”的、身為王位繼承人的母親的祭器。而非王位繼承人的母親則不能享有“嗣母”之稱謂。商王武丁有三位法定配偶——“妣戊”“妣辛”和“妣癸”,她們是有權使用“司母”即“嗣母”稱謂的。

五、尊長說。裘錫圭先生認為“司”“後”雖然由一字分化而來,但含義不同,應將“司母(女)”合為“㚸”,指女子之尊長(《說㚸》,《古文字與古代史》第二卷)。

六、司氏女性說。日本學者林巳奈夫將“司母戊”中的“司母”合釋為“㚸”,“司母(㚸)戊”指出身於司氏族的、名為“戊”的女性(《殷周青銅器綜覽》第一卷)。

至於“後母戊鼎”之說,則最早由臺灣學者金祥恒先生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首次提出,認為“後”“司”本一字,本字是“後”,假借為“司”(《釋後》,《中國文字》第十冊)。丁驌先生指出商王武丁時期“司”“後”二形均是“後”字,祖甲時期“後”仍寫為“後”,但是可以表示“司”即祭祀,祖甲以後的“後”字則一律寫為“司”(《說後》,《中國文字》第三十一冊)。

1976年,河南安陽殷墟發現婦好墓,出土的銅器中,有兩件大方鼎鑄有“母辛”銘文,經過考證,“母戊鼎”的“戊”和“母辛”的“辛”,都是商王武丁的法定配偶,即王後,從此,“後母戊鼎”說的影響逐漸擴大。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起,中國國傢博物館部分學者開始以“後母戊鼎”介紹這件大鼎,2011年中國國傢博物館改擴建後重新開館,後母戊鼎在專題陳列“中國古代青銅器藝術”展出,標志著大鼎出土七十馀年之後,首次以“後母戊鼎”之名亮相,同時,中央電視臺新聞頻道“新聞30分”播發的文物新聞中,首次在官方媒體層面稱之為“後母戊鼎”,多傢報紙也刊載大鼎改名新聞,一石激起千層浪,在學界內外引起廣泛關註,關於“司”“後”的論證一度成為研究熱點。2022年,中國國傢博物館終身研究館員孫機先生做客中央電視臺《吾傢吾國》欄目時,再次就“是後不是司”做出解釋。

縱觀諸傢,有學者基於“王後說”“君後說”支持大鼎改名為“後母戊鼎”,將大鼎銘文釋為“後母戊”或“姤戊”。在殷商文字中,“後”指時任王的配偶或者父王的配偶。《說文》雲:“後,繼體君也,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發號者,君後也。”《禮記·曲禮》:“天子之妃曰後。”《左傳·哀公元年》稱夏帝相的妃子為後緡。李學勤先生註意到殷墟卜辭中屢見“後某”的稱謂,如商王武丁的三位配偶後戊、後己、後辛,這裡的“後”指的是她們王後的身份(《安陽殷墟五號墓座談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