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司母戊鼎”會改名為“後母戊鼎”?

時間:2023-10-13 12:41:03瀏覽次數:1643

商代銅器若隻有幾個字銘文,同一個字的偏旁常見錯落分佈,甚至相隔一段距離,因而有學者釋“後母戊”為“姤戊”。“後”字加女字旁作“姤”,是女性後的專字,大鼎銘文應釋為“姤戊”,後本來是執掌國事的男性君主的稱號,後變為管理國傢事務的女性貴族的稱號,進而轉化為時王或父王配偶的專稱,引申為皇後。有觀點認為的“姤”專指時任君主之法定配偶(朱鳳瀚《論卜辭與金文中的“後”》)。也有學者認為“後母”二字合為商王後之尊稱,西周以後才隸定為“姤”,作為“後”之異體(劉義峰《甲骨文與金文中的“後母”》)。

主“後”與主“司”派之間進行瞭長期交鋒。主“司”派對“後”的批駁主要集中在以下三點:一是“司”“後”形同義不同。單憑許慎《說文》“司,臣司事於外者,從反後”不足以確證二者同義,許慎解字時未能溯源甲骨文和金文,而以戰國和秦漢文字為依據,造成瞭“從反後”訛誤。二是“後”是“毓”的古字,“毓”,本指生育,引申為先公先王或者後。三是“後”用來指君王和諸侯,而非王後,商代無後制,君王之配偶直到周代才被稱為“後”,周以前稱“妃”。而且,如果將“後”作“王後”解,甲骨辭例多有不通,如“後父”“後羌”等。

主“後”派近年來有後來居上之勢,對主“司”派的主張也進行瞭反駁:一是指出“司”“後”為兩個完全不同的字,若將“司”解讀為某職司,則與貴為商王配偶的“戊”身份明顯不符,大鼎的主人不可能僅是一位辦事人員。二是“毓”“後”本同源,後來發生分化,“後”用以稱呼君王或地位崇高之人,“毓”則指向世代的先後之後和生育等意思,“毓”“後”二字可以兩存,並行不悖(孫機《關於“後母戊鼎”的定名問題》,《中國文物報》2016年9月13日)。三是若以“司”為法定王位繼承人,以“司母”為法定王位繼承人母親之稱,則無法解釋商王武丁祭祀其另外一位配偶婦好時稱其為“司辛”,也無法解釋武丁卜辭中的“司戊”“司癸”等名號(張桂光《“母後戊”及其他》)。

鼎是中華文化共同體意識的重要象征。後母戊鼎作為國之重器,承載中華民族的基因和血脈,已經成為典型的文化符號,因此,它的名稱擇用須慎之又慎。目前,學界對於稱“司母戊鼎”還是“後母戊鼎”,皆可備一說,在掌握更加確鑿的古文字學證據之前,應該鼓勵學術爭鳴,尊重古文字學研究及其發展的規律,讓真理越辯越明。

(文/劉鍇雲本文刊於《文史知識》2023年第9期)